我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01-23 14:03:39
阅读:38634日前,按照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具体的调整标准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5元,每月提高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912元提高至4308元,每年提高396元。依据2017年年底城乡低保人数测算,将有近1.2万人因此受益。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相关推荐
最新进展|国道G508 赤曹线爪村桥至迁安滦州界段将开始大修...
迁安一羊汤馆宣传“祖传秘方”“温补肾阳”......经查,假...
刚刚中标!1支15人小队将为这个镇带来重要保障!
重要公告,迁安人留意!一批无主废弃矿山公示,有异议抓紧提交!
广告推送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