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工商局查处一起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案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23:06
阅读:3011迁安信息港讯(通讯员 刘翠芝 张立东)4月1日,根据举报,迁安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区景福街的一处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三种型号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套,另有单件接收机19台、高频头31个、支架15个,按进价计算货值共计6935元。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对于抵御敌对势力、不良文化渗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违反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以罚款。
当事人张某未能提供省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部门定点销售许可批准文件,执法人员当即查扣了张某涉案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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