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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工商局推行食品经营户办照前提示制度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20:08

阅读:4146

    为了提高食品经营户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强化源头治理,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工商局对申办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实行办照前提示制度,下发了《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食品经营户实行办照前提示的通知》,在办照前向申办人发放《食品经营户提示单》,做到先提示后颁照,使食品经营户从办理营业执照开始,就要注重食品安全,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该局针对本市食品经营户众多,经营地址分布广,从业人员素质差异大,开业时间不同的实际,为解决开业前集中培训不好操作的困难,由各基层工商分局的登记注册审查员在受理登记时负责向经营者宣传发放市局统一印制的《食品经营户提示单》,提示内容包括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准入条件、七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以及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等三大项,要求从事各类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登记核准后,必须制作安装规格统一的食品信息公示栏,必须领取使用进货台账,从事食品批发业、食品加工业的,同时必须领取使用销货台账及《销货凭证》,然后方能领取营业执照开业经营。目前,该局已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规范食品经营户108户。办照前提示制度的推行,使食品经营者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促进自觉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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