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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任官营村路口肇事逃逸者欲盖弥彰 最终难逃法网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0:17:51

阅读:3224

 

交通事故发生后,本该及时报警,抢救伤者,而有人却心存侥幸,自作聪明,结果欲盖弥彰,近日,肇事逃逸的高二等人终究未能逃过法律制裁。

11月7日17时47分许,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钢城公路任官营村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

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现场发现,一女性死者和被撞坏的自行车附近散落着红色摩托车残片及破损的转向灯罩、牙膏、旱烟以及苹果,在地上和苹果的表面有几滴血迹。民警们通过现场遗留的车辆残片推断肇事逃逸车辆应为摩托车,并且逃逸车方有人受伤。肇事车上人员生活水平不太高。民警判断肇事逃逸者应该入院治疗,于是连夜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燕山医院等处走访摸排,通过大量调查,并没有符合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就医或住院。办案民警只得返回,但是民警们并没有放弃调查,次日上午,又到这几家医院调查,最终在中医院就医登记表上发现一名叫高一(化名,男性,48岁)的患者是11月7日晚受外伤住院,伤未痊愈就于8日上午出院,此人便列为重点嫌疑人。

民警们按登记地址到辖区派出所与责任区民警来到高一所住的村中,通过了解,得知高一常在外打工,并有吸旱烟的嗜好,这些情况与民警判断吻合。民警们赶到高一家中,发现高一头部有伤,伤口包有纱布,堂屋还有一辆黑色破损的摩托车。经过对其调查,高一称11月7日傍晚,高一坐其次子驾驶的摩托车在迁卢公路磨盘山附近摔倒受伤入院,感觉没多大事,就回家养着。当场询问其次子和他妻子均称是乘坐摩托车受伤的。当民警们仔细看其家中的摩托车时却发现了不是碰撞所致,车上也没有摩擦的痕迹。于是将该父子带到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在返回大队途中民警带高一到其所述事故现场,但在其指出的地点未发现有肇事痕迹。

民警们对其父子分别询问,一针见血地指出其摩托车不是交通事故损坏,而是人为造成。明确告知二人11月7日肇事逃逸案中受害人已死亡。警方可通过DNA检测来确定嫌疑人时,其子首先承认了其摩托车是高一指使自己破坏的。于是民警再三对高一讲解政策,摆明证据,最后高一终于交代了事实的真相:案发当日,高一乘坐其侄子高二(化名,男,39岁)驾驶的摩托车在打工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与由西向北左转弯骑自行车行驶的宋某某(女,55岁)相撞,造成宋某某当场死亡,二人将肇事摩托车推离事故现场,拦截对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将二人及摩托车送回家。8日晚,其侄子高二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高二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曹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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