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人注意,5月1日起,开罚!
原创 · 编辑: 2023-04-12 08:05:24
阅读:7647小交通,大安全
日前
迁安一市民骑车遭遇“开门杀”
所幸戴头盔避免更严重伤害
2022年5月1日,河北全省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车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等作出了要求。自《条例》颁布以来,出台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2022年6月,迁安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
截至2022年10月31日,迁安通过线上、线下两种登记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目前,基本全部落实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要求。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对《条例》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作为一支重要的交通参与力量,文明出行关乎交通安全。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全省将进一步部署展开综合治理工作。
2023年5月1日起,对违反《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
维护交通安全
你我有责
请电动车骑行者按照规定注册登记
规范行车、文明出行
正确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头盔
维护自身安全
避免违规出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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