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安全!迁安多家小作坊、小餐饮因未取得登记证被罚!
原创 · 编辑: 2020-12-21 17:58:11
阅读:42291
贩、小餐饮、小作坊,属于食品安全的高风险领域,不能为了照顾弱势群体,就忽视食品安全
近日 迁安多家“三小”,因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被罚。
迁安邹某小作坊、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12月4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对邹某罚款2000元。
迁安杨某小作坊、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12月10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没收杨某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2000元。
迁安李某娟小作坊、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12月10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没收李某霞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2000元。
作为一个美食大国,中国的小摊小贩存在已久,许多地方最出名的吃食都隐匿在小巷里。但食品小摊贩也一直是食药监管部门的难题,许多“三小”经营者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不熟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义务,这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的风险和隐患。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规定“小摊贩、小餐饮、小作坊”需取得登记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小编提醒经营者,请依法办理营业手续,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是每个经营者必须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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