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将于五月启用城乡居民 “两证” 望市民周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7-04-24 16:11:19
阅读:3459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熟悉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享受待遇情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两项制度健康顺利开展。我市将于5月正式启用城乡居民“养老证”和“医保证”。
据了解,今后,我市凡到达领取年龄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须同时办理“养老证”,作为领取待遇资格的凭证;凡新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参保家庭,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须同时办理“医保证”,作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证。“两证”由参保人本人(家庭)保管,终生有效。印发“两证”目的是针对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接收信息渠道较窄、接受政策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让每一个城乡居民都能够掌握政策、了解待遇水平,知道“惠是什么,惠从何来,惠在何处”,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给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最终实现全民参保,推动两项制度健康平稳发展。
养老证发放范围为:年满60周岁,符合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一人一本。
医保证发放范围为: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家庭,一户一本。我市首批将发放“两证”29.5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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