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路口现暴力抗法:图一时之快,却身陷囹圄!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9-28 16:06:14
阅读:3849迁安信息港消息:9月23日上午,迁安信息港接到热心市民爆料称,在常青路口一水果店门口,店主和城管发生争执,女店主抱着孩子坐在城管执法车顶拿着喇叭喊话,引发多名群众围观。
针对此事,小编与城管大队取得联系。据了解,燕山大路北段常青路口一水果店多次占用人行道进行店外经营,群众反映强烈,城管大队多次对其规范劝阻,并于9月12日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水果店并未进行改正。


女店主坐在执法车顶喊话引市民围观
9月23日10点左右,城管大队在市容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队员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其门前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治理,对占道经营的水果蔬菜进行暂扣。城管大队先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利用执法记录仪取证,执法过程规范。
执法人员对暂扣物品进行了清点,并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但当事人拒绝签字,并对执法队员暂扣行为进行阻拦和辱骂,对多名执法人员推搡。
随后,执法人员将暂扣物品搬上执法车后,刘某爬上执法车顶坐着煽动群众围观,阻碍执法车离开,并形成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交通堵塞。李某、刘某两人分别拿着喊话器辱骂城管和煽动群众起哄,阻碍执法。执法人员对二人进行劝阻,但遭到了女业主刘某的攻击,并将一名执法队员推倒在地,造成了腿后部和右手中指受伤。现场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其蒙蔽,纷纷指责执法行为,造成政府公信度下降。
因矛盾激化,随后110民警欲将李某带离现场进行调查,也遭到了男女业主的激烈对抗。
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却出现暴力抗法、煽动群众、阻塞交通这样与文明相悖的一幕,令人震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两位业主李某与刘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分获治安拘留5日、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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