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阎家店乡注重树形象
阎家店乡为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力度,立足本乡实际,结合全市的奖励办法,出台了《阎家店乡对外宣传报道和对内信息反馈的奖励办法》,并于4月1日开始实施。
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责任。明确全乡73名机关干部全部为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二是制定奖励类型和标准,完善制度。奖励的类型分别为在迁安、唐山、省、中央各级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以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发表或播报的各类正面宣传的新闻作品,市委、市政府两办及以上信息部门刊出的正面信息。采取报酬式奖励和积分制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奖惩并重。规定:每上报一篇(次)新闻或信息,无论采纳与否,根据篇幅大小给予5至10元的报酬。被采纳后,按照稿件的篇幅和报道媒体的层次,分别给予20至2000元奖励。同时,每写作并上报一篇新闻或信息,记1分,被采纳后,根据被采纳的层次高低给予5至50分的积分,年底按积分评选出前三名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信息员进行惩罚。三是严格报送程序,把好质量关。要求所有报送的稿件,全部将由所站长签字,主管领导审核,乡党政办统一登记上报,以确保信息稿件的质量。(迁安信息港报道)
编辑: 孟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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