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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露天焚烧?迁安两市民焚烧杂草被抓现形,罚款500元!

还敢露天焚烧?迁安两市民焚烧杂草被抓现形,罚款500元!

编辑:   2020-12-12 20:03:13 16533阅读

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焚烧!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尽管小编多次提醒,但总有那一意孤行的市民。心存侥幸露天焚烧杂草,迁安又有两位市民因此被罚款!
2020年12月3日上午,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国、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崔学伟在检查辖区工作时发现,奥鹏汽车销售公司谌某某、张某某露天焚烧杂草,街道工作人员告知二人及时将火扑灭并将其带到杨店子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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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杨店子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放火人谌某某、张某某做出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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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同时对于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不断加强。请广大市民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切勿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不仅违反法律,露天焚烧所产生的污染物达到一定的浓度,对人体健康也会产生严重的危害,还会破坏土壤以及空气质量,希望市民能够相互监督,杜绝这种陋习,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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