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5日 编辑: 2019-11-12 09:32:16 62778阅读 2019年11月5日上午闫家店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闫家店商业街“发格造型”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随后,闫家店派出所立即将违法行为人全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全某对自己在商业街“发格造型”门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闫家店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全某行政拘留五天并于当日送交迁安市拘留所执行。为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爆炸和伤亡事故发生,减少环境污染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积极监督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广告 相关推荐 关于迁安可否燃放烟花爆竹,有答案了! 2021/01/26 0评论 47376阅读 迁安一男子到北京非法上访5次 被行政拘留 2019/06/04 0评论 47244阅读 撞了就跑?迁安多人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 2021/11/15 0评论 44610阅读 零容忍!动真格!迁安公安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021/01/26 42450阅读 0评论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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