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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已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迁安已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编辑:   2019-10-25 09:17:03 22944阅读

自10月24日18时起,迁安不限行,全市已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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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自10月24日1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10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执行强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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