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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分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分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7-12-28 09:31:52 5700阅读

2017年,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分局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中心,强化环保执法,扎实开展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重点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市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今年以来,该分局加强环境监管执法,1-11月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89人次,出动车辆887台次,检查排污单位2088家次,整体涵盖日常检查、“双随机”、“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等各类执法检查,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23起,处罚金额1740.5875万元,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全市污染治理工作,促进排污单位守法达标排污,有效改善了市域环境质量。

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市政府、镇乡政府(城区街道办)以及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健全三级管理、三级网格的环境管理体系。目前,在全市19个镇乡、1个城区街道办、4个园区管委会,534个行政村、28个居委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镇乡(城区)、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规定,确保辖区内污染源得到有效监管,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推行污染源监管“双随机”抽查。根据国家环保部、河北省环保厅及唐山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2017年,强化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抽查制度,准确把握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和抽查方法,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今年以来,我们依托河北省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选831家排污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企业环保制度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等内容,并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截至目前,已累计双随机抽查813家排污单位,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65人次,检查结果已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

排污费征收应收尽收。2017年以来,该分局环境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按量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全市所有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费征收工作。为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完成,该分局一是以抓大不放小为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二是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三是严格执行排污费核算数据使用顺序,使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截至目前,2017年度已累计征收排污费2、72亿元。

环境信访力度加大。2017年以来,该分局加大了环境信访工作的力度,截至目前,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07件,其中: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或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转交办34件, 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交办61件,市内群众来信来访12件。环境信访工作中,我们认真开展环境信访隐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对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后督察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推行了每月排查和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和个案排查相结合的环境信访预警排查机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环境应急积极应对。认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截至目前,接市政府应急办通知,共组织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2次,并及时解除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省环保厅和唐山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完成《迁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修订上报及该分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督导我市247家企业完成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部分”)的会审及备案工作,其中18家重点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电力企业完成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部分”)的上报工作。同时根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依据免于停限产认定标准,完成16家拟免于停限产企业相关材料的公示及上报唐山市政府工作。

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环保部文件要求,该分局2017年共完成32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同时,按照《唐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完成《迁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新修订及发布工作,目前该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进行修订完善。

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自2016年11月以来,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环保、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6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我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9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8台次,检查企业449家,其中发现违法企业7家,行政处罚企业3家,处罚金额共计3.13万元,移送公安4件,公安部门立案4件。

开展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市环保局办公室要求,自9月1日起该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三轮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成立了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成7个专项检查组开展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明查与暗访、昼间与夜间、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检查、突击检查、错时检查、巡查以及夜查。自12月7日起,在前三轮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该分局继续组织开展第四轮次专项执法工作,重点对涉气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9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293台次,检查企业660家次,发现问题家(点位)数75个,拟处罚件数75件,拟处罚金额231.8279万元,其中停产限产企业数3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3件,移送行政拘留人数3人。通过开展强化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提高了企业自觉守法意识,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守法排污。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各镇乡政府、城区街道办及各园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自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各镇乡、园区累计上报“散乱污”企业762家,列入关停取缔类394家、整治改造类368家。截至8月30日,我市已上报全部完成762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整治完成率100%。9月10日,市政府部署各镇乡、城区及园区按照环保部“散乱污”企业4条标准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确保清零到位。截至9月30日,我市各镇乡、城区及园区未上报新发现“散乱污”企业问题。

为确保全市762家“散乱污”企业全面清理整治到位,该分局采取了:一是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执法行动。结合我市已建立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自7月8日起,他们通过采取执法巡查、联合检查,并以夜间突击检查为主的方式,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执法行动。截至8月31日,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3台次,累计检查“散乱污”企业148家,对9家存在违法生产问题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实行“散乱污”企业整治日调度。为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市环保局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动态管理,每天调度整治进展情况,每天汇总各镇乡、园区报送的整治进展情况日报表和完成清单,汇总情况后用邮件、微信等方式推送给市政府工业科,以利于市政府及时掌握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经市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给唐山市大气办。三是加强“散乱污”企业断电管理。对“散乱污”企业分类执行强制断电措施,对于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断电后永久不予恢复供电;对于整治改造类“散乱污”企业,断电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露天矿山污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露天铁矿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情况。目前,该分局正按照《唐山市露天铁矿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技术要求》,督促露天铁矿企业,认真查找问题,编制专项整治方案。目前,13家露天矿山已完成专项整治方案的编制并通过相关技术专家的论证(其中:隆宇黑龙山铁矿通过唐山市验收并取得正式生产批复;首钢水厂铁矿已通过迁安市本级组织的初步验收,腾龙铁矿正在验收;其余10家现正在抓紧实施整治),22家露天矿山正在编制专项整治方案。露天非金属矿山(采石场)环境深度整治情况。我市21家采石场总体落实整改措施,基本达到环境深度整治要求,通过了环境深度整治初步验收。截至目前,迁安市恒达石矿等20家采石场通过了唐山市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现场核查。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培训。今年5月下旬和11月底,该分局分别选派18名环境执法骨干人员参加了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7月26日,聘请开发监察执法软件的技术人员对80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使用移动执法APP实施执法检查并上传数据。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察队伍一线执法水平,为今后环境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努力促进我市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展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共涉及“12个行业”,我市不涉及煤炭、垃圾焚烧厂2个行业。其余“10个行业”共涉及我市重点企业59家(其中钢铁行业14家,焦化行业5家,水泥行业5家,火电行业2家,玻璃行业2家,污水处理厂2家,制药行业3家,制革行业1家,造纸行业24家,印染行业1家)。前期,唐山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只对我市“10个行业”中的45家重点企业进行了评估;目前,我市剩余14家重点企业(4家钢铁、1家水泥、1家污水处理厂、1家制药、6家造纸、1家印染)需要本级组织评估;另外除上述“10个行业”重点企业以外,需要本级组织评估的还有其他行业企业926家。

完善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自5月份以来,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参照《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规范环境管理行为,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目前,我市27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部完成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并运行,其余非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自律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自大练兵活动工作开展以来,该分局结合实际把大练兵作为今年下半年环境执法的重点内容,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当前执法工作中,坚持在实践中练兵。他们始终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阵势。

大练兵活动期间,该分局累计检查企业767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90家次(停产限产1家、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案件4起),均已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合计367.55万元。通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我分局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做好辖区范围内尾矿库专项督查。按照唐山市环保局通知要求,为确保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防范尾矿库垮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损害,该分局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尾矿库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排查中我市大部分尾矿库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部分尾矿库生产企业均已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未发现我市辖区内存在三边库或头项库、重金属尾矿库企业。

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唐山市环保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工业园区和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企业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中将环评审批手续落实、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环境应急预案和演练、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配备等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积极督导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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