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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余额悄变物业费 金港花园业主与物业的“爱恨纠葛”

电表余额悄变物业费 金港花园业主与物业的“爱恨纠葛”

编辑:李贺娟   2017-11-16 16:38:48 4523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私自将电表余额作为欠缴物业费使用,这经过谁同意了?是不是霸王条款”,近日,金港花园小区业主李女士联系到信息港编辑部,讲述了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爱恨纠葛”。

业主:未经同意 电表余额变成了物业费

“前几天在小区业主群里,我才知道这件事儿,之前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李女士讲述,前几日群里的一纸公告引起了她的注意,公告中对小区进行“一表一户”改造的一些事情进行说明,其中第6条称,电表改造后,原电表内的余额最终和业主核定后,作为欠缴的物业费使用。


业主与电力公司签订的合同


公告内容

“当时让业主签字的时候只是说将电移交给电力公司,并没有提到将余额充当欠缴物业费”,据李女士讲述,今年6月份,小区业主与电力公司签订了《居民供用电合同》,合同中就用电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的效力及未尽事宜做出了相关说明,但是并未提及原电表余额如何处理的问题。

“物业贴出来的公告显示日期是9月份,是在与电力公司签订合同之后,但是就第6条内容我们根本不知情”,李女士称,该公告未张贴在各单元楼门口或小区公示栏处,这几日,她在业主群才头一次看到这张公告,而对于第6条提及的内容,在此期间并没有物业工作人员与她核定,也没有经过她的同意。

物业:公告早已张贴在单元门前 未有业主反映不知情情况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小编联系了金港花园物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电表改造后,就已将公告张贴在各单元楼门前,至今已有两月余。针对李女士反映的对将电表余额作为欠缴物业费毫不知情这一情况,物业人员表示:“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法做主,只能向领导申请,看能否退还电表余额”。

一张9月份就贴出的公告,到底贴在了哪里,业主是否看到,对于公告内容业主是否同意,双方各有说辞,事实真相小编无从得知。但是同李女士一样,另一位小区业主郭女士也表示:未看到过这个公告。

近日,金港花园小区因停车位、电表余额等问题,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不断,在此,还望双方能够和谐、有效沟通,共同为打造和谐小区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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