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17年11月首次供暖的新房住户注意了!

2017年11月首次供暖的新房住户注意了!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7-11-01 16:08:18 5623阅读

迁安信息港消息:距离法定供暖日期只有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很多市民开始陆续到热力总公司交纳今年的供热费用,对于2017年11月首次供暖的新房住户又有什么新规定呢?

2016年,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称:“鉴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热实行整体供热,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采暖期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执行),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不得向居民用户单独收取、重复收取。”另据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转发《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省文件中第三条关于首次采暖费交纳问题自2017年11月供暖之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前房屋买卖双方已订立购房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随后,小编与迁安市热力总公司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各个小区情况不同,建议业主在交纳暖气费前,可先与小区物业沟通了解情况。

在此,小编望广大市民朋友知晓此事,如果您是新建住宅为首次供热,按照规定其首次采暖费用纳入房价,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请业主事先和物业沟通,不要重复交纳。如遇到类似纠纷,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或直接拨打市民热线12345。

广告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