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10月20-21日限行!关于限行 你关心的全在这里了!
迁安信息港消息:昨日夜间九点四十分钟左右,唐山交警部门发布《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得到消息后,迁安信息港小编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核实,由于微信订阅号消息已推送,小编通过迁安贴吧、迁安信息港网站等多渠道发布限行消息,告知市民朋友。
目前,《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已发出,现整理如下(市民如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可咨询交警大队7622222):
迁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迁政通字〔2017〕6号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7〕1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每日7时至19时,市中心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
二、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区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每日7时至19时,市中心城区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四、市中心区范围:由祺光大街、平青大公路、滨湖东路相连的内部区域。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迁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9日
不包含红线
市民关注的几点问题:
1、限行范围:迁安市中心区范围:由滨湖东路、祺光大街、平青大公路相连的内部区域(三条线路不含)。
2、外地车辆: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小汽车外地车牌号不在限行之列;针对以下具体车辆: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
4、城区范围内公交线路免费。
5、时间:7:00—19:00
关于限行措施的解除时间和最新信息,本平台将持续关注,望市民朋友留意。如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可咨询交警大队办公室,电话:76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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