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告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迁安市公安局获悉,根据迁安市人民政府已经发布并实施的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迁安市公安局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爆竹的行为,现将具体公告发布如下,望广大市民知悉。
迁安市公安局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公告
《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迁政通字[2017]1号)、《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告》(迁政通字[2017]3号)已经发布并实施,迁安市公安局作为“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行为”的责任单位,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现公告如下: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早6时至次日(正月初一)1时,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早6时至22时,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政府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所有时间段禁止燃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一经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公安机关将对嫌疑人依法予以拘留处罚。
举报请拨110。
迁安市公安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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