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楼房的市民注意了,再干这事儿可是要担责的
迁安信息港消息:“太气人了,也不知道楼上是谁,扔下一袋子垃圾,幸好没砸到人,太没素质了”。今日,家住金水豪庭的陈先生给本平台打来电话。
据陈先生介绍,今天早上他正在自家楼下擦车,突然听到身后‘啪’的一声响,“我回头一看,不知道谁把垃圾袋直接从窗户扔出来,直接落到绿化带上了”,陈先生疑问,“出门顺手把垃圾捎下楼扔掉不好吗,非得图省事从窗户往下扔?经常有小孩子在楼下玩,这万一砸到人可咋办”?
无独有偶,市民李女士也曾遇到过类似情况,“前几天刚把玻璃擦干净,楼上住户就有往下泼水的,把玻璃又弄脏了,溅得窗台上也是”,因为住的是低层楼房,李女士上楼找到邻居交涉,希望他们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跟他们讲了以后,楼上邻居也认识到做的不对了,他们可能以为还和住单独院子一样呢吧”,李女士称,有些人可能就是没有这个意识,提醒一下他们也就注意了。
采访中,对于高空抛物,市民都有同样的看法,从窗户或阳台上往下抛掷废弃物,不但破坏了公共环境卫生,还威胁到楼下行人或住户的安全。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高层住宅也越来越多,而高空抛物所带来的危害也将更加严重。小编经查询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也就是说,除非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否则由楼上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责任。在此,提醒有这种不良行为的居民马上收手,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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