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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清理治霾措施不力 改善市域环境空气质量

专项清理治霾措施不力 改善市域环境空气质量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7-08-28 15:21:10 3526阅读

清理治霾措施不力问题是“一问责八清理”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下,我们更应该集中精力,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面推进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力促市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统一思想,全面安排部署。按照河北省、唐山市要求,我局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专项清理工作。我局制订下发了《迁安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方案》、《关于迁安市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运行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期上报发现问题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实施步骤、报送时限和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密切协作,严格梳理审核。首先加强沟通,全面对接。为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对接,针对上级提出的工作要求,协调各相关单位逐项落实。其次要加强指导,规范填报。为规范填报内容,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规范化,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对相关单位档案完善工作、报表填报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三是认真梳理,严格审核。针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逐项严格进行审核 ,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完善修改,确保上报问题的质量。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按照省、唐山市及迁安市《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系列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我局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查找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有力开展治霾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我市上报通过审核问题340项,在唐山18个县(市)区中排在第3名。按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求对村级网格监管不力问题通报批评4人;各相关单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4起,罚款12.42 万元,移送公安1起;行政拘留3人。

强化落实,全面整改。针对梳理发现问题,我局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尽快组织整改。目前,340项问题现已完成 229项整改,111项正在整改。

随着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1至7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45,列唐山市第3位,其中六、七月份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唐山市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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