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优化政治生态环境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市纪委以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引领,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以深化“两个责任”、严纠“四风”、规范基层“小微权力”、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提升“四力”,进一步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全市政治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凝聚力”。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2017年迁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运行图》、《关于开展准则、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2017年度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印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任务“四个干”运行图》,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市党代会和市纪委全会后,成立10个督查组,围绕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及正风肃纪情况,对全市所有镇乡和市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对两个责任不够重视等共性问题24个,个性问题85个,转案件监督管理室立案审查线索10个,向科级党组织下发《问责决定书》59份,提出要求,期限整改,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求乡科级党组织必须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解决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错位问题;由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对全市20个镇乡(街道)、85个市直单位(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半年监督检查,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科级干部5人,对2016年度两个责任民主测评满意率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和“一把手”受处分的2个单位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形成“有人管、有督促、有追责”的压力传导机制。
明确工作重点,提升干部作风监督“驱动力”。紧盯时间节点,严防隐形问题,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暑期等节点,突击检查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19次,查处和纠正“四风”问题48个,党政纪处分11人,通报批评36人;针对社会热点和党员干部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制定下发了《迁安市党员干部使用微信、QQ“十严禁”行为规范》、《全市集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5个,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与子女升学宴请活动的通知》,对违规操办升学宴活动进行专项治理,有100个单位613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向市纪委报备,并签订承诺书;在全市公务出车加装GPS定位系统,喷涂监督电话,建立公车及加油卡监督台账,加强公车监督管理;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及时处理预警办件43个,下发网上监察建议书2份,处理办件违规责任人6人;强化重点会议会风会纪监督检查,检查6次,发现问题76个,约谈违反会风会纪科级干部4人,组织处理28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规范了工作程序、审核要求和回复标准,廉政审核29批次356人。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党员干部“免疫力”。从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入手,探索村权监督新路径,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行村权监督“1+2”模式,“1”即梳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60条,将村权运行过程和结果透明公开,真正实现“让百姓明白、还干部清白”,配套出台《迁安市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即在各镇乡成立“村务监督指导中心”,实行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制度,破解村监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难题。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科级监督平台,村民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电视查询本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三资”管理、原始票据等情况,形成了“镇乡自上监督、村监会同级监督、群众自下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党规党纪“震慑力”。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保持从严从紧从实的工作状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狠、准、韧的劲头打好专项治理攻坚战,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治霾措施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八类问题进行清理,对以权谋私、作风不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个,处理人员10人,面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批7人。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谈话函询科级干部15人,立案122件,涉及141人,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起,有力地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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