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我市《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和责任分工,市发改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协调相关事宜,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做好任务分解与进展跟进,确保按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推进气代煤。2017年我市承担气代煤改造任务1385户,目前有关部门已完成对全市农村情况摸底,拟定将扣庄乡寺后村、安新庄村、潘庄村等3个村作为气代煤试点,并尽快制定详细规划,入村房屋核查和数据采集等工作已完成,待方案出台后将迅速落实。
推广洁净型燃料。按照摸底情况,我市将对部分农户进行以洁净型煤为主的洁净燃料替代,准备推广环保炉具2万台,该局已协调福安达、圭锦两家型煤生产企业,做好原料准备工作,确保满足采暖期农户用煤需求。压减炼铁产能。目前,该局已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和装备。据了解,截止到6月,已完成九江线材1座480立方米高炉、1座50吨转炉的化解工作,化解炼铁产能53万吨、炼钢产能70万吨。预计在8月底前完成化解鑫达1座50吨转炉;9月底前完成九江150吨转炉、燕钢1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座50吨转炉;轧一1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座160吨转炉由天津市确定化解时间。
火电减煤工作。该局已关停首钢57列电1#机组,组织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公司编制《火电行业减煤实施方案》,积极落实火电减煤工作。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再审批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必须建设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上大压小、减量置换”的原则,全市范围内禁止建设耗煤项目。2017年,唐山市下达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指标为574.58万吨,该局对目标进行分解并下达到重点用煤企业,建立台账,每月对重点用煤企业进行监控,确保完成全年目标。截至7月底,我市煤炭消费总量374.2万吨,同比下降3.5%。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在审批项目工作中,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入条件。所有项目在开工前,必须进行节能登记或审查,项目能耗指标必须满足行业准入条件和我市节能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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