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企业基本养老金调资补发1662万元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有关问题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6%左右增加。
我市共涉及企业退休人员1.64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44.76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于7月底前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发的养老金1662万元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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