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变成了“私人定制” 谁给你的权利呢?
迁安信息港消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停车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马路两边的公共停车位也随之越来越抢手。但一些临街商家,却为一己私利将公共车位占为己有,有的私设水泥墩,有的摆放反光锥筒……造成其他车辆无法正常停放。
据市民关先生江讲述,环保局对面马路的两个公共停车位长期被附近一商家占为己用,给附近的居民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被拦截的两个车位
其他车辆无法停入车位
从关先生发来的照片中可以清晰地看出,马路旁边的两个停车位被人用反光锥和布条拦截,其他车辆根本无法正常停放,而反光锥上还写着“请勿泊车”几个字。“他们家经常要卸货,说是怕剐蹭其他车辆就占了两个车位,但这也不能天天都卸货啊,而且卸完货之后应该把车位给腾出来吧”关先生不解地说。
针对此情况,小编查询了相关资料后得知,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也就是说,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
私占公共停车位,造成其他车辆无法正常停放不说,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目前迁安正值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任何一种不文明行为都会影响创城的进度。在此,望有私占车位行为的市民能自觉将车位腾出,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市民;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类似现象,及时制止此种行为,保证道路通畅,也让创城活动文明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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